住宿场所内任何供多名宾客使用的封闭室内空间,且不属于单独的私人客房。包括前台接待区、休息室、餐厅、酒吧、咖啡厅、餐饮场所及公共座位区。走廊、电梯及楼梯间不属于 R3(室内共用宾客区域准入)所指的共用宾客区域,因其为通行空间而非宾客停留区域。亦不包括后勤区域、仅限员工使用的空间或不对一般宾客开放的私人功能厅。
RDFRG-02 · 定义术语 3
室内共用宾客区域
住宿场所内任何供多名宾客使用的封闭室内空间,如休息室、酒吧、餐厅或咖啡厅。
定义
住宿场所内任何供多名宾客使用的封闭室内空间,如休息室、酒吧、餐厅或咖啡厅。
Part of the Roch Dog Standard (RDFS-02) · Published by Roch Dog
室内共用宾客区域
Roch 释义
休息室、酒吧、餐厅和咖啡厅均符合条件。前往上述区域的走廊不符合。若唯一可用的空间仅是电梯与客房之间的通道,则 R3 不得到满足。
示例
合规
格拉斯哥一家酒店允许犬只进入其一楼住客酒吧,该区域设有固定座位,宾客全天可在此享用饮品和小食。
不合规
伦敦一家精品酒店告知携犬宾客可使用门厅和走廊,但不允许进入休息室或任何餐饮区域。
This is a translated version of the original English standard. In the event of any discrepancy or ambiguity, the English version shall prevail.
Published by Roch Dog
RDFRG-02 · Last updated 17 March 2026