RDFRG-02 · 定义术语 25

牵引与行为要求

要求犬只在共用区域保持牵引或行为得体不构成 R3 下的准入限制。

定义

要求犬只在共用区域保持牵引或行为得体不构成 R3 下的准入限制。

Part of the Roch Dog Standard (RDFS-02) · Published by Roch Dog

定义 RDFRG-02 · 定义 25

牵引与行为要求

要求犬只在共用区域内保持牵引状态,或要求犬只行为不得打扰其他宾客,属于标准运营条件,不构成 R3 下对共用区域准入的限制。牵引与行为要求须在公示政策中载明。提供者可基于行为原因逐案将犬只从共用区域移出,而该行为不被视为裁量性准入,前提是基础政策允许犬只作为常规事项进入该区域。

Roch 释义

要求犬只在酒吧内保持牵引是准入条件,而非准入限制。只要该条件在公示政策中载明且一贯适用,即不影响 R3 合规性。

示例

合规 一家酒店要求所有犬只在大堂和餐厅内保持牵引状态,在其宠物政策中载明此规则,员工对每位携犬宾客一致执行。
不合规 一家酒店使用未明确定义的'行为标准'将特定犬只拒于休息室之外,且未公示任何具体标准,使该规则实质上具有裁量性。

This is a translated version of the original English standard. In the event of any discrepancy or ambiguity, the English version shall prevail.

Published by Roch Dog RDFRG-02 · Last updated 17 March 2026