随其主人出行的普通家庭伴侣犬。体型、体重及品种限制的评估均以此为基准。
就本标准而言,典型家庭犬的基准体重约为20至35公斤(44至77磅),肩高不超过60厘米(24英寸),体型相当于拉布拉多寻回犬、金毛寻回犬或标准贵宾犬等品种。此基准为参照点,并非品种清单。其目的在于防止住宿服务提供者通过任意的体型、体重、品种或血统限制排斥正常的家庭犬。
任何在缺乏明确且具体理由的情况下,排斥处于或低于此基准范围的犬只的限制,不符合本标准。
RDFRG-02 · 定义术语 2
家庭犬
普通家庭伴侣犬,基准体重约20至35公斤,肩高不超过60厘米。
普通家庭伴侣犬,基准体重约20至35公斤,肩高不超过60厘米。
Part of the Roch Dog Standard (RDFS-02) · Published by Roch Dog
随其主人出行的普通家庭伴侣犬。体型、体重及品种限制的评估均以此为基准。
就本标准而言,典型家庭犬的基准体重约为20至35公斤(44至77磅),肩高不超过60厘米(24英寸),体型相当于拉布拉多寻回犬、金毛寻回犬或标准贵宾犬等品种。此基准为参照点,并非品种清单。其目的在于防止住宿服务提供者通过任意的体型、体重、品种或血统限制排斥正常的家庭犬。
任何在缺乏明确且具体理由的情况下,排斥处于或低于此基准范围的犬只的限制,不符合本标准。
基准是拉布拉多犬体型的犬只。若一项政策在未给出理由的情况下会排斥一只30公斤的金毛寻回犬,则该政策不合格。低于基准的体型上限旨在将正常犬只拒之门外,除非理由已写入公示政策,否则经不起审查。
This is a translated version of the original English standard. In the event of any discrepancy or ambiguity, the English version shall prevail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