RDFS-02 · Dog Friendly Standard
要求
住宿服务提供者所须满足的最低要求。
R1
公示宠物政策
住宿服务提供者的犬只政策须在预订前向公众公开,从首页起两次点击内即可到达,并与在第三方平台上发布的任何声明保持一致。
R2
客房内福利配置
犬只使用的客房内须提供专用食碗和水碗。碗具须稳固、非一次性,且尺寸适当。
R3
室内共用宾客区域准入
犬只须被允许进入至少一个用于通行以外目的的室内共用宾客区域,例如休息厅、酒吧、餐厅或咖啡厅。
R4
犬只费用透明度
任何犬只费用须在公示政策中披露,注明金额和收费结构。零为有效答复。仅在入住登记时披露的费用不符合要求。
R5
损坏押金披露
住宿服务提供者须在公示政策中说明犬只住宿是否适用损坏押金。此项不得留空。
R6
押金金额透明度
若适用损坏押金,须在公示政策中注明押金金额。零为有效答复。
R7
犬只容量限制
每间客房允许的最大犬只数量须予注明。此项不得留空。
Published by Roch Dog
RDFS-02 · 7 requirements · Last updated 17 March 2026